近日,古城區(qū)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發(fā)布通告,禁止在道路等公共場所拋撒冥幣紙錢,違者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并進行處罰;嚴禁制造、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,違者由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予以沒收,并進行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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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-14 11:30 上傳
關于禁止在道路等公共場所 拋撒冥幣紙錢的通告
為凈化城市環(huán)境,推動我區(qū)“綠色”殯葬改革,提倡文明喪葬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》《云南省殯葬管理條例》《麗江市殯葬管理辦法》和古城區(qū)殯葬改革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我區(qū)文明衛(wèi)生城市創(chuàng)建鞏固需要,現就禁止在道路等公共場所拋撒冥幣紙錢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在城區(qū)道路、廣場等公共場所拋撒紙錢。違者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并進行處罰;送葬車輛向車外拋撒紙錢的,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罰。
二、嚴禁制造、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,違者由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予以沒收,并進行處罰。擅自占用道路等公共場所擺攤設點銷售冥幣紙錢的,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法責令改正,沒收違法所得,并處罰款。
三、鄉(xiāng)鎮(zhèn)、街道、村(居)委會,要在所轄區(qū)域內做好對喪葬戶的宣傳勸導工作。對不聽勸阻隨意拋撒冥幣紙錢的,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。
四、加大文明喪葬宣傳力度,營造文明喪葬良好社會氛圍,對不文明喪葬行為予以曝光。
五、對拒絕、阻礙執(zhí)法人員依法執(zhí)行職務或者借喪葬、祭奠活動擾亂社會秩序,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,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六、國家公職人員在喪葬活動中違反本通告內容并造成惡劣影響的,由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追究相關責任。
七、舉報電話:0888--5121267
古城區(qū)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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